孔孟之乡网消息 自7月1日起,山东省济宁市全面实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可选择一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定点,一年一定,双方签订服务协议。凡在协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费用报销50%。
今年,山东省济宁市把“推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列入为民所办十件实事之一。6月26日,《济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方案》发布。记者日前在城区山推卫生服务中心看到,很多附近的市民和山推职工家属都前来签约。家住山推宿舍二区的刘福秀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经常在山推卫生服务中心购买相关药物,办完签约手续后,经过卫生服务中心的开药、划价,付款时她十分高兴:“买了128元的药,却只交了79元!”
据济宁市医保处的工作人员介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单次门诊个人负担30元,30元以上的医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山推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张秀平告诉记者,城镇医保门诊统筹不仅缓解了看病贵的问题,同时,定点医疗机构也增加了就医患者,提高了业务量。把病人从拥挤的大医院合理分流到定点医院,还缓解了到大医院看病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