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孟子的诞生地,素有“孔孟桑梓之邦,文化发祥之地”之美誉。近年来,邹城围绕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生态靓市、和谐新市”的总体定位,加速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资源型城市战略转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为进一步弘扬地方文化,加强对外宣传,提升邹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邹城市委宣传部现面向全社会征集邹城文化旅游用品创意方案。
一、活动时间
活动分为方案征集和作品评审两个阶段。其中方案征集时间为2011年6月1日至7月31日,作品评审时间为2011年8月1日——8月15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活动。
三、征集要求
重点围绕特色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民俗用品、民间艺术品、土特产品等类别进行征集。可以是创意文本,也可以是作品实物,并且要体现以下几点特色:
1、地域性:作品要反映邹城地域特色,提倡和鼓励设计人将本地文化特色形象与新材料、新工艺结合起来,设计出具有艺术价值、宣传价值和收藏价值的作品。
2、创新性:参赛作品必须自行创作设计,设计理念创新、独特。
3、实用性:贴近旅游者消费需求,质量过硬、价格合理,易于携带,适宜批量生产。
四、报送方式
1、参评者须填写报名表两份(见附件,其中一份附在作品背面)送到或者邮寄到邹城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作品要附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理念、作品尺寸、材料及制造工艺等。
五、评审及奖励办法
对于征集到的作品,将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集中评审,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另外设纪念奖若干,各奖精美纪念品一份。
六、相关说明
1、主办方充分尊重设计人的设计作品,凡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作品获奖后,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该作品的宣传推广、独家使用等权力。
2、设计人必须是原创作者,并保证提交的设计作品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3、凡参加本次活动的设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4、本活动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与本次活动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七、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邹城市委宣传部办公室(邹城市平阳东路新市委院内)
邮 编:273500
联系电话:0537-5214934
电子信箱:sdzcxcb@163.com
中共邹城市委宣传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