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运河之都——济宁市市中区的河道总督衙门始建于明代永乐九年(1411年),是京杭运河及相关河道的管理机构,为工部尚书宋礼所建,初名为“总督河道都御史署”。明清两代,又先后称为:总督河道部道衙门、河道部院军门署、总督河院署,后人简称为河道军门署、河道部院署,或简称作河道总督衙门。衙门的主要官员为总督,据《明史》、《清史稿》记载,官秩为正二品,个别总督兼挂御史衔的,官秩为从一品。
运河总督衙门旧址:中心为原属济宁二中(今一中西校)操场,现改为校办暖气片厂,南靠西门大街,北至院后街,西接云路街,东临古槐路。旧址东西约140米,南北约260米,占地面积约为36400米2。
河道总督始建于明代永乐年间,至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正月裁撤,之后的运河也分别交由所在省管理,衙门也随之肢解、失修。清末,兖沂曹济道进驻办公;1914年,济宁道署又取而代之,成为治所;1928年,山东省高级法院第一分院取代济宁道署来到这里办公;1938年1月11日,日军入侵济宁城,这里开始驻兵,至1945年日本投降后,衙门的房屋已破坏殆尽。之后成为城区集会用的广场。1951年,其中心区域交一中(原二中)使用,后用作暖气片生产厂房,以迄今日。
旧衙分左、中、右三路,门、亭、楼、房等各类建筑100余间,中路的前三进院是官衙,后部是官员内宅,两侧为下属厅堂的办公用房。在原址恢复重建运河河道总督衙门,对于大运河申遗,宣传运河之都品牌,弘扬运河文化,提升济宁城区文化品味以及打造运河文化旅游目的地等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