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对商人的看法往往不佳。中国历史上对商人的歧视,追根溯源,得从儒家谈起。
儒家诞生于重视亲情伦理的社会环境之中,其道德观念是建立在传统社会结构基础之上的。儒学道德理论的基础是以人为本,在孔子那里,对人的关怀是十分明显的,即使经过汉儒和宋儒改造发展了的儒家学说,人本思想依然有着清楚的痕迹。儒学的社会,从本质上说是熟人社会。
在这样一种商业环境下,商人要想得到人们的信任,就必须按照社会认可的方式,尽可能建立与顾客的信任关系。而这种信任关系的建立,没有其他途径,只能按儒家的“亲亲尊尊”原则,联络感情,融化隔阂,把陌生人变成熟人。由此,逐渐产生了历史上的儒商。所谓儒商,实际上就是以儒学规定的处世准则,运用由内及外、推己及人的方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正是游走江湖的社会流动成员试图建立“准熟人”关系的呼喊。所谓“货真价实,童叟无欺”,也正是把顾客当作自己亲人的行为规范。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们真诚地希望,中国能够产生大批儒商。这些儒商,最终将会成为中产阶级的主体,构成社会的中坚。但是,我们还要看到,现代儒商与古代儒商有着本质上的差异。如果认为仅仅从传统中找到一些范例,熟读《论语》、《孟子》和《四书集注》就能成为现代儒商,未免把事情看得太简单了。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治社会不是没有伦理,而是具有同传统社会不完全一样的伦理。对于传统儒学,现代儒商既要继承,又要改造,对本土伦理道德资源进行发掘和扬弃,赋予本土伦理观念以新的内涵,使其与法治社会融合为一体,实现优秀传统伦理的现代转化。
一个有作为的现代商人,要想真正成为现代儒商,需要对传统伦理和现代法治有透彻地了解,能够把传统儒学“仁者爱人”的胸怀和法治社会“人人平等”的观念有机融合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