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讯 近年来,济宁组团外出和接待外地来济的游客越来越多,文明旅游是一件非常难抓但又必须抓好的工作,济宁人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代表着孔孟之乡、礼义之邦的形象,影响着外地游客特别是境外游客对济宁市的印象。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始终将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将文明理念不断渗入旅游行业的各个方面,在旅游从业者中广泛倡树文明新风,引导和提升广大市民、游客的文明素质,强化文明出游意识,提升我市精神文明整体形象。
2015年,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旅游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提升广大游客文明素质,展示文明山东良好形象。
济宁市旅游发展委以六项行动作为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加速推进文明旅游各项任务落实。一是“文明餐桌行动”。内容是“三进三创”,即:餐桌文明进餐饮店、进学校餐厅、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创建文明餐桌示范店、文明餐桌示范餐厅、文明餐桌示范食堂。二是文明素质提升行动。采取推广旅游服务标准,加强旅游培训和旅游安全保障,专项治理等多项措施全面提升旅游文明服务素质。进一步贯彻《山东省旅游条例》、《旅行社条例》、《好客山东服务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不达标的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降A(星)或取消A(星)级。三是文明旅游伴你远行行动。开展省市级文明使者、美德游客、最美领队(导游)和文明旅游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共评出省、市级文明使者5人,省、市级美德游客12人,省级最美领队2人、最美导游16人,市级最美领队(导游)23人。省级文明旅游先进单位8家,市级文明旅游先进单位30家。开展“文明旅游,伴你远行”进社区、进景区、进酒店等大型活动,为游客提供细致周到全面的旅游出行咨询服务。济宁市16名国家级“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和52名市级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代表正式接过聘任书,即日起,行使旅游秩序监督权。
济宁市旅游发展委结合明察暗访,严格执行导游、领队执业资格相关制度,及时清理不符合资质的导游、领队,严厉打击“黑领队”和“野导游”。查处非法经营旅行社和导游业务、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黑车、黑店的打击力度,治理导游变向加价、变更线路、强制游客购物等不良行为。
同时,济宁还将重点强化出境游组团社资质管理,把文明旅游情况作为核准出境游组团社资质的基本条件,对因不落实文明旅游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旅行社,对其出境游组团资质的申请一律不予推荐、批准。出境游组团社因文明旅游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实行“不文明行为一票否决制”,对文明旅游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企业或个人,一律不得推荐评选为旅游行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为了更好地促进文明旅游,济宁市聘请了16名国家级“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和52名市级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代表,行使旅游秩序监督权。济宁市旅游发展委还将完善文明旅游“红黑榜”制度,建立对诚信企业和失信企业曝光和公示制度,对在文明旅游中做出表率的旅行社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组团社和领队,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直至取消其旅游资质。
另外,遵照国家旅游局《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引导规范》,落实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一岗双责”的要求。济宁市所辖旅行社、导服中心需将文明服务、文明引导纳入对导游、领队的绩效考核。
济宁市在旅游相关的旅行社、车站、办证大厅、机场等场所都要张贴文明旅游宣传画和提示语。新闻单位将加强文明旅游公益广告的宣传,要加大曝光力度,对不文明行为及时曝光,及时跟进处罚措施及处理结果的曝光,对工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保持舆论监督的长效。同时,还要开展不文明旅游随手拍活动,让全民参与到文明旅游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