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韦贤,西汉大臣。汉族,字长孺。鲁国邹(今山东济宁邹城东南)人。性质朴,善求学,精通《诗》、《礼》、《尚书》,号称邹鲁大儒。征为博士,给事中,进宫授昭帝《诗》,迁光禄大夫詹事、大鸿胪。宣帝时,赐爵关内侯,徙为长信少府。前71年,代蔡义为丞相,封扶阳侯,食邑700户。前69年以老病辞官,卒,谥”节侯”。从韦贤起,汉代始有丞相致仕制度。其子韦玄成亦为相七年。邹鲁大儒,父子宰相,传为佳话。
韦贤,汉代名儒,汉昭帝时历任博士、给事中、光禄大夫詹事、大鸿胪、长信少府、丞相,封扶阳侯,薨后谥节侯,《汉书》七十三卷有《韦贤传》,因“遗子黄金满籝,不如一经”而名誉史册。故事收入《三字经》“人遗子,金满籝;我教子,唯一经”,广为传诵。韦贤的事迹,世人多有关注,因《汉书》中有明确记载,没有疑义。但关于韦贤的生卒年岁却有多种版本,有公元前148—前68年说,有前148—前67年说,有前148年—前61年说,有前148—前60年说。经考证,韦贤生卒年岁当为前143—前61年。《汉书·韦贤传》 记载:“(汉宣)帝初即位,贤以与谋议,安宗庙,赐爵关内侯,食邑。徙为长信少府,以先帝师,甚见尊重。本始三年,代蔡义为丞相,封扶阳侯,食邑七百户。时贤七十余,为相五岁,地节三年,以老病乞骸骨,赐黄金百斤,罢归,加赐弟一区。丞相致仕自贤始。年八十二薨,谥曰节侯”。文中出现了三个明确的时间节点,一是“帝初”,二是“本始三年”,三是“地节三年”。根据《西汉皇帝年号、谥号、庙号一览表》 所录,汉宣帝即位于公元前74年7月,第二年即前73年改年号为“本始”,由是“本始三年”当是前71年,即韦贤任丞相时间当为前71年,对此各类版本没有疑义。公元前69年,宣帝改年号为“地节”,“地节三年”当是前67年,即韦贤“乞骸骨”辞相当为前67年,对此各类版本也没有疑义。
那么韦贤生卒于前148—前68年或前67年说,与前148—前61年或前60年说何来呢?据推测,缘由有二。
第一,前148—前68年或前67年说,应由《汉书·韦贤传》中的两个年龄和一个时间段来推断的,一是“时贤七十余”,二是“年八十二薨”,第三个是“为相五岁”。由这三点来推断,韦贤于地节三年即公元前67年辞官,八十二岁薨,向前推算五年,即本始三年,年龄是“七十七岁”,与“时贤七十余”相符。所以,由前67年为八十二岁,向前推,出生年当在前148年或149年。因中国古代历法人们说年龄时有“虚”一岁的习俗,所以普遍认为是前148年。因此,韦贤生卒年为前148—前67说最为广泛,百度百科中亦采用此说法,关于韦贤的文章也多有引用。此种说法的不当之处在于韦贤于前67年辞相而非薨逝,从辞相到薨,有“以老病乞骸骨,赐黄金百斤,罢归,加赐弟一区。丞相致仕自贤始”等语句,此处不能判定韦贤于该年逝,所以此说不确切。
第二,前148—前60年或61年说,应是由《汉书·外戚恩泽侯表第六》中“扶阳节侯韦贤”的始封文中所得,表中记载扶阳节侯韦贤“以丞相侯,七百二十一户”,“三年六月甲辰封,十年薨”。“三年六月甲辰”为孝宣帝本始三年六月甲辰,此时间在《汉书·百官公卿表第七下》 中有记载“前71,(本始)三(年),六月己丑,丞相义薨。甲辰,长信少府韦贤为丞相”。由此,韦贤任丞相时间是确切的。关键是“十年”何解,根据《汉书》诸表所列,在叙事正文中“×年”当是“×年后”或是“过了×年”。例如《汉书·外戚恩泽侯表第六》高平宪侯魏相“地节三年六月壬戌封,八年薨”,而《汉书·百官公卿表第七下》中记载“前67,(地节)三(年),正月甲申,丞相贤赐金免。六月壬辰,御史大夫魏相为丞相”。“前59,(神爵)三(年),三月丙午,丞相相薨。四月戊戌,御史大夫丙吉为丞相”。前67年至前59年,正是八年,与魏相“八年薨”相对应。由此佐证,韦贤“十年薨”当是在封侯后十年薨逝。韦贤是前71年任相封侯,十年后当是“前61年”。还是因为“虚岁”习俗,所以有韦贤逝于“前61年”或“前60年”说。在中华韦氏网中对韦贤的介绍《韦贤:韦氏学代表、邹鲁大儒、西汉宣帝时宰相》中沿用“前60年”说,“韦贤:西汉宰相(前148—前60年),字长孺”;在韦贤封地扶阳国(现萧县)的介绍中,沿用“前61年”说,“本始三年(前71年)六月甲辰,汉宣帝封丞相韦贤为扶阳侯,建立扶阳侯国。前61年,韦贤去世,谥为:‘节侯’……”扶阳国历代君主中记载,“扶阳节侯(韦贤) 前71—前61年始封之君”。另有许多文章也沿用此说。此说明显有误,因《韦贤传》明确记载“年八十二薨”,如若“前148年—前61年”,则韦贤年龄是87岁; 如若“前148年—前60年”,则韦贤年龄是88岁,均与史书不符。
综上所述,韦贤的生卒年岁为前148—前67年,或前68年、前61年、前60年均有差谬,正确应是前143—前61年。
这个结论来自对《汉书》记载资料的前后对照。一、《汉书·韦贤传》的时间记载:本始三年,即前71年,韦贤为相;地节三年,前67年辞相,在相位5年。《汉书·外戚恩泽侯表第六》韦贤封侯为本始三年,即前71年,十年薨,当是前61年;由此推断,韦贤逝于前61年是确定的。二、韦贤薨时“年八十二”,这在汉书上有确切的时间,由前61年向前推,韦贤辞相于前67年,为七十七岁,韦贤任相于前71年,为七十二岁,与“时贤七十余”相符。因此,以韦贤卒年前61年为确定时间,从“八十二薨”向前推算82年,当生于前143年,韦贤的生卒年岁当是前143—前6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