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网消息 根据 《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名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济发 [2009]12号)精神,参照山东省 “泰山文艺奖”评奖办法,孔孟之乡济宁市决定设立 “乔羽文艺奖”,作为全市文学艺术界最高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6月15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以济办发 (2009)18号文件形式,联合发出了关于印发 《济宁市“乔羽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
评奖对象与类别。 “乔羽文艺奖”分为艺术作品奖、文学创作奖和艺术突出贡献奖。1、艺术作品奖。济宁市内 (含省、部队驻济单位)个人和集体创作、发表、制作、生产和演出的艺术作品成果,包括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广播、电影、电视、民间文艺、艺术理论研究等13个门类,均可申报参加评奖。参评作品成果应为: (1)已经公演和播出的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电影、电视等文艺节目、剧目; (2)在市级以上社会团体组织的重要展览上展出的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 (3)在国家批准的报纸、刊物、出版社正式发表和出版的民间文艺作品和艺术理论研究著作。2、文学创作奖。济宁市内 (含省、部队驻济单位)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文学作品、文学评论和文艺理论作品,包括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散文 (含杂文)、诗歌 (含散文诗)、儿童文学及文学评论、理论等作品,均可申报参加评奖。长篇小说以单部作品参评;中、短篇小说以单篇作品参评,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儿童文学、文学评论和理论作品以选集、专集参评为主,也可单篇作品申报参加评奖。3、艺术突出贡献奖。对济宁市内 (包括省、部队驻济单位)在艺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艺术精湛、德高望重的年龄60周岁以上的老艺术家和社会知名、德艺双馨并获得国家级一等奖而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艺术家进行表彰鼓励。
评奖条件与标准。1、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广播、电影、电视等节目、剧目,应是题材重大、主题鲜明、艺术水平高、人民群众欢迎的作品。音乐和曲艺等节目应在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或社会演出50场次以上;剧目演出场次不应少于50场;电影在全省公映,电视剧在市级以上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应是题材重大、艺术水平高、参加市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和单位举办的大展或竞赛、社会反响大的艺术精品。3、民间文艺作品应是文学艺术价值和社会应用价值较高的文化艺术精品;艺术研究著作应是对艺术领域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意见,并在实践中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重要作品。4、文学作品应是弘扬主旋律、内涵丰富、体现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艺术上富有开拓创新特点,语言风格上具有独特鲜明的个性,审美品位优雅高尚的文学精品。5、文学评论和理论作品应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准确、深刻地把握思想内涵,具有独到的观点和见解,对解决文学领域的重要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的重要作品。6、参评艺术突出贡献奖者应是各艺术门类中具有突出代表性的老艺术家和获得国家级、省级文艺大展、大赛 (包括中央宣传部、国家文化部、中国文联及所属的各文艺家协会组织的文艺大奖)一等奖以上的中青年艺术家。
奖励名额与标准。济宁市 “乔羽文艺奖”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综合平衡、宁缺毋滥的原则评奖。根据文学、艺术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共设15个类别,126个奖项。其中:艺术作品奖13个类别,104个奖项 (包括一等奖13项,二等奖26项,三等奖65项);文学创作奖设小说 (长篇、中篇、短篇)、诗歌、散文、文艺评论 (部、篇)4个类别,7个项目 (21个奖项);艺术突出贡献奖,每次评奖不超过3名。 “乔羽文艺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总奖金额50万元,奖金从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评奖领导机构组成与职责。设立济宁市 “乔羽文艺奖”评奖委员会 (以下简称评委会),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评委会主任,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市文联、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领导同志任副主任,文艺界各门类知名艺术家、作家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委员。评委会决定评奖活动的所有重大问题和相关事宜,负责整个评奖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联,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