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网消息 为尽快解决旅游市场中的突出问题,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济宁市旅游局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秩序整顿活动,此次活动目的是建立和维护好一个游客和群众满意的旅游环境。
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重新认识旅游监管
一切工作都是围绕群众满意不满意这个根本来展开的,要在这个层面上重新认识旅游监管,市旅游局做了积极工作,促使旅游行业对旅游市场监管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
市旅游局党组为了把工作做到位,采取了很多方法,包括上门听、请来谈、电话访、问卷填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收集整理出意见、建议共209条,其中涉及市场监管方面的建议和希望有31条,占了14%,这充分说明了群众对良好的市场秩序有很大的期待。在人民群众旅游需求日益增长的今天,如果抓不好市场监管,就不能很好地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游客的利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服务宗旨将成为空头承诺,因此,市旅游局积极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工作,还人民群众一个和谐、诚信、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旅游法》正式颁布、正式实施,可以说是圆了旅游人的一个梦,是我们盼望了30多年的行业“母法”,是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坚强后盾,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尚方宝剑。但是,作为旅游行为的监管人、执法人,在欢喜过后感觉更大的是一种挑战、一种压力。能不能把《旅游法》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对于执法者的能力、胆识、作风都是严峻的考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在这次庞大而系统的改革中,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要更多的转变到旅游市场监管上来。如果抓不好市场监管,维护不好市场秩序,我们就失去了安身立命的根基。只有抓好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才能真正建立起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旅游业,逐步实现建设旅游强市的目标。
以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为重点着力抓好旅游监管
当前,市旅游局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承包挂靠、诱导消费、虚假广告、合同欺诈、黑车黑导、履约不到位、服务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作为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严格实行市场监管“六步法”,实施精准打击。第一步监控旅游广告。从源头抓起,密切关注各类旅游广告,尤其是超低价线路和超范围经营,与工商、文广新等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查处;第二步约定合理价格。对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的高发、频发线路实行重点管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对合理的线路价格有认识、能识别,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实行行业自律,对行业内的害群之马,坚决予以边缘化;第三步畅通投诉举报。畅通投诉渠道,以开通微信、微博等新媒介接受投诉的方式,发动、鼓励社会公众和业内同行监督、举报;第四步坚持明察暗访。去年以来,市旅游局开展了多次暗访活动,发现了很多旅游景区、旅行社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第五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好赴台游专项检查、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无证经营以及门市部规范等拉网式的执法检查活动。上半年的专项行动已经初见成效,对检查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市旅游局给予扣除其导游IC 卡8分、待岗6个月、罚款2000元并全行业通报的处罚。第六步违法行为曝光。在旅游政务网开辟专栏,对执法检查情况和对企业处罚情况予以发布和曝光,增强执法透明度、公信力和影响力。自今年开始市旅游局每季度在《济宁日报》公布处罚情况,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以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为追求改革创新旅游监管
追求人民群众的更加满意,旅游监管重在改革、重在创新、重在长效机制。市旅游局进一步探索、建立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有效机制。旅游市场失范,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处罚不严格、监管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有的县(市、区)多年不办理一个处罚案子,市旅游局转下去的案子有的不了了之,有的处罚轻描淡写,违背了旅游行业监管工作的宗旨。旅游监管执法工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旅游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对严重干扰旅游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从严惩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更不能姑息袒护。市(县、区)两级建立诚信等级和黑名单制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旅游企业诚信建设,使广大旅游企业不断提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观念,促进旅游企业更加注重质量、品牌和声誉,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共同维护市场制度;另一方面对服务质量差、诚信度低、违法违规经营和投诉率高的旅游企业要实行黑名单管理,对进入黑名单在评优创先和政策、资金扶持等方面一律不予考虑。定期通过媒体曝光黑名单,多次进入黑名单或者屡教不改的,清理出旅游行业队伍。
目前,济宁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规范工作的序幕已经拉开,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都已经十分明确,市旅游监管部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