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网消息 10月25日,孔孟之乡济宁市召开全市旅游业发展大会。会上,济宁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旅游业跨越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的意见》和《推进旅游业跨越发展加快旅游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济宁市将围绕建设文化强市、鲁西南科学发展高地的目标,合力推进旅游业发展,助推旅游提档升级。
会议现场
签约仪式
市委书记马平昌讲话
省旅游局局长于冲讲话
市旅游局局长彭照辉发言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大友发言
曲阜市市长杨凤东发言
梁山县县长贾治阜发言
参会嘉宾
树立“文化济宁”形象
会上,山东省旅游局局长于冲,现场运用PPT演示做了题为《树立文化济宁形象 打造修学(游学)旅游品牌》的讲话。
于冲指出,文化是软实力,也是旅游的直接竞争力。因为只有文化才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性。而只有文化内涵丰富的旅游产品才具有做唯一、争第一等特质,才具有核心竞争力。济宁市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和儒家文化发源地,拥有全省最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但是,济宁市的文化形象没有树立起来,文化资源没有形成具有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的文化旅游产品,产业链短,留不住人,综合效益不高。于冲认为,济宁旅游要突破,要充分借鉴省内和国内深圳、杭州等市文化立市的经验,树立起鲜明的“文化济宁”形象,打造修学(游学)旅游品牌。要以高度的文化自信,树立济宁人“知书达理”的文化精神,全面增强“文化济宁”的城市内涵。要将完善城市功能,优化旅游环境作为塑造城市形象的重大举措、提高城市品位的迫切要求,抓紧抓好,让“文化济宁”成为城市引以为傲的品牌,让济宁成为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窗口。
于冲建议,济宁应该借助丰富的文化资源,以修学(游学)旅游为总抓手统筹旅游要素的配套建设,用市场化的手段,打造修学(游学)旅游品牌。他指出,济宁要精心打造尼山圣境修学旅游产品品牌;要完善提升成人礼、开笔礼等旅游产品品牌;还要结合汶上县、兖州市为中心,以兖州兴隆文化园、汶上宝宝相寺为制高点,打造佛教文化修学旅游产品品牌;以梁山县为中心,以水浒主题文化公园为制高点,打造水浒文化修学旅游产品品牌;以微山县为中心,以微山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为制高点,打造红色文化修学旅游产品品牌。
打造济宁旅游“升级版”
济宁市委书记马平昌指出,旅游业是有着经济与社会双重功能的综合性产业,被称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产业链已从传统意义上的观光、休闲和度假延伸到商务、会展、文化、农业等众多领域,越来越成为事关区域整体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和《旅游法》的出台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重要保障;从省、市来看,济宁市面临着建设山东“西部经济隆起带”的历史性机遇,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提升旅游业综合竞争力加快建成旅游强省的意见》明确提出依托国家大遗址保护曲阜片区,打造“游三孔、知天下”等历史文化产品品牌。济宁市提出打造曲阜“文化经济特区”和打造鲁西科学发展高地。持续加大的发展力度、持续向好的政策环境、持续提升的产业地位都为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济宁市各级、各部门要发挥优势,创新理念推动全市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切实按照三年行动计划,打造济宁旅游的“升级版”。
#p#副标题#e#马平昌指出,济宁历史文化底蕴和人文积淀深厚,更具备六大类74种旅游资源中的六大类58种,发展旅游业基础较好,优势明显。孔孟资源具有世界唯一性,佛教文化具有不可复制性。为独有性、多层次、多元化的旅游产品开发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目前,济宁市已形成“文化济宁”旅游品牌和六大精品二日游三日游旅游线路,正在实现由“旅游城市”向“城市旅游”的转变。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使城市美誉度不断提升,城市环境更加宜居宜游,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市板块更加多彩。要抓住山东旅游“大发展时代”、城市旅游“大竞合时代”的契机,迎来济宁旅游的“大空间时代”和“大产业时代”,走上一条旅游空间全区域,旅游产业全领域,旅游受众全民化的道路。
马平昌希望,全市要高标准、高起点做好《济宁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切实把“朝圣礼佛”的文章做强、把休闲度假的文章做大、把“游湖亲水”的文章做足。精心打造以曲阜文化经济特区为核心的文化高地和区域旅游集散地,做精曲兖汶梁“朝圣、礼佛、尚武旅游线路”和曲邹微“山水圣人旅游线路”两条轴心线,放大泗邹山区生态旅游带、微山湖旅游带、运河旅游带三个旅游带的旅游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尼山圣境、微山岛、水浒文化园和太白湖四个旅游增长极的支撑作用。
马平昌强调,发展旅游要特别注重宣传,要加强对“孔孟之乡 运河之都 文化济宁”的集中统一宣传。要整合全市对外宣传资源,建立健全旅游、外经贸、外宣、文化、新闻等多部门组成的宣传促销体系和沟通合作机制。市县两级在对外各类政务、商务及经济文化旅游交流活动中,统一使用“文化济宁”旅游城市品牌形象标识,统一播放“文化济宁”旅游城市形象宣传片,统一投放“文化济宁”旅游城市形象广告,切实提升社会各界对“文化济宁”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