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根据《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决定从2012年开始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2013年4月18日,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由刘延东副总理主持,随后,全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电视会议召开,季缃绮副省长出席并讲话。在收听收看全国、全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后,济宁市召开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副市长吴霁雯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美华主持,市文物局局长、市文化城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孙美荣出席。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文物局有关文件精神,于2013年9月14日至15日举办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培训班,邀请了省文物普查专家进行授课,各县市区文物局、文广新局、市直文博单位负责人、文物普查员参加,全市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展开。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目的是什么、对我市有什么重要意义、普查工作如何展开?为此,本报记者来到济宁市文物局,对市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美荣同志进行了专访,孙美荣局长开门见山,从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目的和意义、范围和内容、时间安排、实施步骤、技术路线以及近期重点工作等方面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孙美荣:种类丰富、数量庞大、价值突出的可移动文物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实物见证。可移动文物普查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部分)之后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国情国力调查,是确保国家文化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健全国家文物保护体系的重要基础工作。本次文物普查是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由专业部门采用现代信息手段集中调查统计的方式,对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认定和登记,全面掌握可移动文物现状等基本信息。具体到我市,通过普查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全面掌握我市现存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保管权属和使用管理等情况;总体评价我市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为科学制定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建立、完善可移动文物认定体系;建立、完善我市可移动文物档案和可移动文物名录;建立、完善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全市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平台,为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创造基础条件;建立可移动文物信息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现文物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合理利用。在我市文化强市建设的关键期,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可谓意义重大。通过普查,有利于全面掌握我市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和现状,为制定保护政策和保护规划提供依据;有利于全面掌握我市可移动文物分布情况,依法加强文物监管和保护;有利于全面调查并及时发现遭受腐蚀损失的文物,及时、科学、有效实施保护,保障文物安全,健全保护体系。从而进一步促进文物资源整合利用,丰富公共文化生活,有效发挥文物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市由文物大市向文物强市迈进。
记者: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包括哪些范围和内容?
孙美荣:此次普查的范围是我市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具体包括:1949年(含)以前,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历史上各时代重要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收藏登记的1949年后的藏品;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范围的作品;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
本次普查登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可移动文物信息和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信息两个方面。可移动文物信息主要包括:文物名称、类别、级别、年代、质地、外形尺寸、质量、完残程度、保存状态、包含数量、来源方式、入藏时间、藏品编号、收藏单位名称等14项基本指标项,11类附录信息以及照片影像资料。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上级主管机构、隶属关系、性质、类型、行业、地址、负责人以及文物收藏、建档、保管情况等基本信息。
记者:普查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是如何安排的?
孙美荣:此次普查从2012年10月开始,到2016年12月结束。分为工作准备、普查实施和验收汇总三个阶段。
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为工作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本级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设立普查组织协调、文物认定、信息登录和质量控制等职能机构和相应专家库。编制普查实施方案。编制并落实经费预算。组建各级普查队伍,编制普查培训方案和普查培训教材,开展各级、各类普查培训,制定普查宣传方案,开展普查宣传。
2013年9月至2015年12月为普查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础,开展文物普查认定和信息采集登录。具体包括开展国有单位收藏、保管文物情况摸底排查;将认定为收藏有文物的单位列入普查登记范围,建立纳入普查范围的国有单位名录;列入普查范围的各国有单位根据国家统一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文物测量、拍摄、信息采集和登记,并即时将文物信息通过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平台联网上报。
2016年1月至12月为验收总结阶段。主要任务是进行普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发布普查成果。具体包括对全市普查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整合、汇总和验收,并报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按照统一规范和要求,编制《济宁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济宁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名录》及《济宁市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名录》;编制可移动文物普查档案,建立济宁市国有可移动文物信息数据库和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信息数据库;对全市普查工作进行总结,发布、展示普查成果。
记者: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将依据怎样的技术路线展开?
孙美荣:本次普查,按照属地调查与行业调查相结合、单位自查申报与集中调查相结合、传统调查方法和新技术应用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技术路线。一是统一规划、分级负责。普查按照全市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国有单位全面参加的方式实施。济宁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依据国务院、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济宁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县级人民政府据此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按照全国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二是统一标准、规范登记。普查实行标准化管理,普查工作规范、技术标准及数据处理软件由国务院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和开发。主要包括《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单位登记表》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登记表》及其著录说明等五个方面的内容。三是统一平台、联网直报。普查实施统一平台、联网直报、一次入库、分级审核、动态管理。信息上报和管理在国家统一平台上集中进行。各国有单位在统一平台上注册本单位专有账号,按照统一规范进行文物信息登录。四是属地管理、县为单位。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国有单位普查登记,文物信息采集、登录和文物认定,普查档案建立、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制等,均以县域为基础。县级普查机构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纳入各级普查范围的全部国有单位清单。五是信息整合、资源统筹。本次普查前已经建档且已完成信息化的文物数据,可根据统一技术标准,批量导入普查信息采集软件或信息登录平台,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普查质量。
记者:不同单位和部门在普查中承担怎样的职责?
孙美荣: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市区具体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确定本次普查的组织方式。市级普查组织机构职责:市政府即将成立“济宁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文物局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政法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济宁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物局,主任由市文物局局长兼任。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县级普查组织机构职责:成立普查机构,组建和培训普查队伍;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普查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落实本级普查经费,建立本行政区域纳入普查范围的全部国有单位清单;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可移动文物普查认定、信息采集登录,完成普查数据的汇总、审核、上报;开展普查档案的建档备案工作;编制本行政区域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名录及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名录;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责:积极动员、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各有关单位,配合文物行政部门做好普查工作;提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参加文物普查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落实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普查工作经费;协助文物行政部门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重要问题;积极提供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收藏文物的国有单位线索,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收藏有文物的国有单位,配合普查机构进行普查登记和登录工作;文物收藏数量较大的行业系统,应建立普查机制,指定普查联络员,负责与普查机构联络和协调;财政部门负责普查预算审核、安排,及时拨付使用,制定普查经费管理办法,做好监督、审计工作。国有单位的职责:积极配合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工作;收藏文物较多的国有单位,要建立专门的普查工作机构和普查队伍;做好自查申报、文物认定、信息采集、登录上报及其他相关工作;按照普查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按时、如实、完整地填报普查信息;中央及省属国有单位的文物普查工作在省级普查机构完成,市属国有单位的文物普查工作在所在地市级普查机构完成,其他国有单位的文物普查工作在所在地县级普查机构完成;做好普查档案的建档备案工作;文物系统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在做好本单位的普查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配合各级普查机构,指导、帮助非文物系统收藏有文物的国有单位开展普查工作。
记者:我市的可移动文物普查近期有哪些工作重点?
孙美荣:一是成立普查机构,编制普查方案。我市即将成立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公布普查领导小组,完善体制机制。市和各县市区、各文博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门情况的普查实施方案,做到既有科学性,又有灵活性,既有前瞻性,又有操作性。二是组建普查队伍,落实经费保障。要统筹兼顾,合理调配,组建一支数量充足、人员稳定、素质过硬、结构合理的普查队伍。各县市区要结合省、市培训班的内容,认真做好本级普查员的培训工作。同时,要结合实际编制普查预算,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专项经费,配置普查需要的设施设备,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经费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三是按照时间节点,开展重点工作。按照国务院的普查实施安排和省普查方案,结合我市实际,近期着重做好两项工作,一是以县域为基础,在十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国有单位数量调查,汇总、上报国有单位清单;二是年底前完成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的调查工作。市文物局会定期编发普查工作简报,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