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之乡网消息 7月5日,2012济宁(北京)文化产业专题招商推介会在北京举行,共有112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在现场推介,涉及投资高达740亿元。“文化产业走出去‘招商’的行动才刚刚开始,目的在于加强与文化旅游产业先进地区的合作,引入先进的产业理念和科学的经营模式,提升文化产业集聚度,使其成为支撑城市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济宁市招商局相关负责人说。
从“坐地招商”到“走出去”招引项目,这一举动被视为济宁文化产业发展突围求变的见证。在赚足了眼球的同时,带着项目进京“联姻”,济宁文化产业究竟收获了什么?成为眼下人们尤为关心的问题。
项目既有“名头”也有看头
以前很长一段时期,济宁文化产业在当地经济结构中还是“短板”,规模小、链条短、层次低、资源与产业脱节,处于文化资源“有说头没看头、名声大效益低”的尴尬困境,被业内人士戏言是“守着金子还挨饿”。
“出现这样的状况,主要是因为原有的项目缺乏新意、配套设施陈旧、产品结构单一等问题造成的,所以,眼下想留住人、让消费者乐意买单还是要从项目的选择和规划入手。”北京华源文化旅游公司总经理蔡永生说。
列入此次招商推介会上的112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名单中,投资超过10亿元的项目就有26个,项目遍布济宁十二县市区,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等业态,多以当地代表性文化或建筑为“名头”,比如曲阜的孔子文化、邹城的母教文化等,项目形态主要为文化旅游区开发、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文化主题公园修建等。
“济宁文化的‘名头’都是世界性的重磅资源,并且此次推介的项目有看头、有卖点,可以有效地激发文化产业发展的活力。”谈到项目特色,济宁市招商局招商联络科副科长田炜表示,项目本身不仅包含丰富的产品形态,而且产业链条设计非常完善。
以投资30亿元邹城中华母亲文化产业集聚区项目为例,在产业结构上,该项目涵盖四个方面:以母教文化为核心的文化教育产业;文化休闲旅游服务产业;独特的文化创意产业;以《孟府养生经》为基础的健康养生产业,同时规划设计了“一区一园一带三院”。
“项目将依托在世界范围内独具特色的母教文化,通过相关产业的启动,以及产学研的紧密联动,打造独具特色的基础教育和特色教育产业集聚地。”邹城市相关负责人介绍,“项目建成后,有望打破单一‘门票经济’的束缚,形成吃住行游娱购一条龙的完善业态。”
“创意产业”成最大亮点
“和一些南方省市比,济宁还缺乏发展新技术和创意文化产业的优势,因此还是要发挥文化旅游等传统产业的优势。”在今年年初的一次采访中,文化部门的一位负责人曾向记者坦言,对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不轻易涉足。然而,从此次推介会来看,这种“扬长避短”的思维正悄然转变。
会上,作为国内文化行业重要企业的国韵文化集团与济宁市市中区签订了总投资20亿元的中国音乐产业基地项目,而此类产业基地的建设在国内尚属新鲜事。
“我们选址在大运河文化产业带内,计划建设中国音乐展示交易中心、音乐创意产业学院、音乐工业孵化园等,兼具音乐采风创作、产权交易、大型活动、音乐工业、产业孵化等功能。”国韵文化集团行政部经理王静静说。
而类似于音乐产业基地这类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创意产业项目在此次推介名单中并不在少数:总投资15亿元的儒家文化动漫游戏研发制作基地项目,融合旅游会展、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等行业于一体;总投资6亿元的曲阜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项目将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和孔子文化会展中心为依托,吸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等企业入驻发展。该项目的落成将文化产业发展重点转移到高科技融入,高文化附加值的新兴文化业态中去。
“目前济宁文化产业项目起步快,但产业项目的层次和技术含量有待提升,要善于吸纳新技术和新兴文化产业类型,避免将来出现技术短板。”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成积春认为,“不参与、不吸纳,就落后,即使是传统文化产业项目中也能赋予其新内容和高端技术含量,这个不能糊涂!”
主动“联姻”走上发展快车道
“长期以来,济宁市高度重视发展与京津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为广大驻京企业来我市投资奠定了良好基础。”济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在推介会上说,“这些项目大都具有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引领带动作用强的特点,随着它们的落地建设,必将对我市文化产业的振兴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此次参会的企业都是知名的大企业,招商的力度和初步签订的协议金额较大,这无疑会提高济宁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含量和增值。”成积春认为,这样走出去招商的成果值得期待,和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联姻,能使济宁文化产业在吸收资金、经营运作等方面有所突破。
从推介项目的名录上看,项目类型繁多。“过去的产业类型是以休闲旅游开发为主,如今,影视、动漫、演艺等文化创意类项目增多,产业结构变得更加合理。”成积春表示,而且能形成规模化系统化的开发,使得整个文化产业的文化含量、科技含量在增加,进入了良性循环的发展快车道。
“拿坐地招商来说,有意向入驻的企业不一定是最合适的企业。”成积春解释,企业带着项目和以往的成功经验过来,这不一定与地方发展需求、资金运作模式等吻合,容易造成被动。“走出去到大城市对接大企业,选择余地大,这样牵回来的‘姻缘’可能就要中意得多。”
同时,他特别提醒,不管什么形式的招商都是存在风险的,所签订的初步意向不受法律保护。“要避免招商的随意性,前期必须着重对参与招商的企业资质、运营情况等情况充分考察,并在法律的框架内,建立规范协议双方履约的约束机制,经过科学论证和思考后再签订协议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