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决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
当时的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于1985年1月11日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这个提案的批示中说:“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逐步使教师工作真正成为社会上最受人尊敬、最值得羡慕的职业之一,形成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多次提议和各地开展尊师活动的经验,建议确定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稍前,当时的教育部部长何东昌在《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说明》中回顾了中国历史上的“曾建立过‘教师节’”的事:“我国曾建立过‘教师节’。一九三二年,国民党政府规定每年六月六日为教师节。全国解放后,一九五一年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领导人发表书面讲话,宣布‘五一国际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何东昌部长也实事求是地承认了这“曾建立过”的所谓“教师节”在其后的“执行的结果”却是令人遗憾,——“实际上已不再存在”。
然而,“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均有‘教师节’,如苏联法定每年十月第一个星期日为教师节,民主德国、印度、委内瑞拉分别确定每年六月十二日、九月五日、一月十五日为教师节。许多国家社会上已形成了尊师传统。”所以,何部长才“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建立“教师节”。
其后印行的《辞海》等大型和中型的文史工具书大都收有“教师节”条目,但仅仅登载了这一个内容。其实,在民国时段的中国内地,除了何东昌《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说明》中提及的一个教师节,至少还有一个“教师节”。
读一九四一年九月商务印书馆出版的《郭有守国民教育论著》,第四十五页至五十一页有一篇文章的副题就是“二十九年教师节献词”,文首开始就有“第二届教师节又随着高洁的秋光来临了”。“二十九年”是民国纪年,就是公历一九四〇年,那么民国时段设立的这又一个“教师节”的首届就在一九三九年了。
然而去查阅当年一些文化人尤其是从事教育的文化人比如有关叶圣陶和陶行知的记事,在“高洁的秋光”的九月前后,都找不到头两届民国时段的这又一个“教师节”欢度的具体记录。
访问了几个八十岁以上的文化前辈,他们都记得民国年间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前后,确曾有过一个政府规定的“教师节”,是在孔子诞辰的八月二十七日这一天。细读常任侠日记,在一九三九年八月二十七日这一天,他写下了“今日因系孔子诞,书业休假”,却只字未提国民政府教育部设立的“首届教师节”这件文化大事。要知道,常任侠这时就生活在国民政府战时所在地的陪都重庆啊,而且供职于教育部门,教着书呢!
与一般文化人这种对民国时段“教师节”完全漠然不同,当年任职于国民政府四川省教育厅的郭有守的“二十九年教师节献词”却是传达了政府方面对这个“教师节”的高度重视,试读这篇“献词”开始的一节:“天宇清寥,山光明净,第二届教师节又随着高洁的秋光来临了,当兹佳节到来的时候,我们对于诸位自身的幸福,和事业的前途,自然要有一番恳挚的颂祝,对于诸位地位的提高和待遇的改善,也应该有一番最大的努力,希望不空过了这一年一度的佳节。”
说完这几句温暖人心的“人话”之后,郭有守开始了他的冗长的关于“今年纪念教师节,本省又同时举行普及国民教育运动”的“训话”,长达四千字。估计也只限于当时的国民政府“党政”部门分管教育的官员才有可能耐着性子听完或读完这份四千多字的“二十九年教师节献词”。诚然,客观环境也很实际,当时正值战乱,命都难保,哪里还有关注这个“教师节”的闲心呢。
至于再往前,中国历史上比如清朝啊或宋朝啊,是不是曾经由国家或地方的政府部门设立过“教师节”,有待这方面的史料和史物的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