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国民休闲汇”就贯彻落实全省“国民休闲汇”活动精神进行安排部署。我市将以周游孔孟胜地,体验休闲生活为主题,以城市为主体,坚持以人为本,全民参与,旨在利民,惠民,开展丰富多彩的休闲活动,培育城乡居民休闲消费新观念,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国民休闲汇”活动的广泛开展说明,休闲作为一种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权利,日益与劳动权、受教育权、医疗权一样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保障国民的休闲权已成为社会进步的标志。
人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工作上,而且也体现在休闲上。人们工作、劳动是为了更好的休闲;休闲能愉悦身心、健全体魄、锻炼意志、丰富阅历、开阔眼界、圆满家庭、广交朋友,拥有更健全的心态和身态更好的工作。工作与休闲是推动社会和谐、持续发展的两个轮子。但是,长期以来重生产轻生活、先生产后生活的传统观念,“劳动模范=加班加点”的传统标准仍广泛地存在着。不少人有意无意地往往把休闲、休息、休假看作是一种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的“福利”。但实际上,国民休闲并非可有可无,不仅是国民在有闲、有钱、有需求基础上的“自发”行为,更有赖于国家在社会福利方面的制度安排。唯有如此,从国家层面和国民个体角度才能共同追求休闲的终极目标——社会福利的拓展与国民幸福感的增加。
之所以说休闲是人的生命活动的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就是因为,国民休闲计划有利于转变人们的观念,有利于旅游产业的战略调整和科学发展。同时,推行国民休闲游计划,在彰显旅游的休闲性和体验性的同时也是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有益补充,更是优秀文化得以普及和大众文化自觉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从以民为本、保障人权的战略高度去制定和实施“国民休闲汇”,才能与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民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衔接,才能真正体现“保障民生”的宗旨。
休闲经济无疑是真正的朝阳产业。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程度越高,人的闲暇时间越多,国民的休闲需求就旺盛、越高级,由社会供给的休闲事业与由市场供给的休闲产业就越发展,休闲经济就越发达。在现代社会中,衣食住行等已经从人的生活必需品提升为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一种休闲消费品。这就要求我们在贯彻落实全省“国民休闲汇”活动精神时,要注意不要把国民休闲搞成了国民旅游,搞成了主要为刺激旅游消费、防止旅游经济下滑的应时性计划,把国民休闲搞成拉动旅游行业的纯经济措施,这就失去了实施这一活动的根本目的。我们应该突出本地特色,精心组织谋划,把休闲汇活动做成真正意义上的民生、民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