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明清朝廷治河大臣和机构常驻济宁

来源:孔孟之乡 作者:张荣仁 发布时间:2015-08-04
摘要:

历史上的河道总督衙门大门

   我国历朝历代皆设置治理山泽、兴修水利的机构和官员,至元明清三代机构设置更加健全,官员品级尤为显赫。元代(公元1279—1368年),设都水监,置都太监(亦称都水监,秩从三品),掌治河渠并堤防水利,桥渠闸堰之事。明代(公元1368—1644年),废都水监,并于都水清吏司(置郎中,秩正五品),简称都水司,隶于工部(工部尚书,秩正二品),为工部四司之一,掌河防、海塘、水利之政令,道路、桥梁、舟楫之制度。清代(公元1644—1911年),设都水司(郎中,秩正五品),系工部(尚书秩从一品)四司之一,掌河防海塘,道路桥梁,舟楫之事务;同时,清代又始置掌管黄河、淮河、运河和永定河等的堤防疏浚等事宜的专门机构和官员——“河道总督”;顺治元年(1644年),设河道总督一人,又称“总河”,官阶为正二品,加尚书或都御史衔者为从一品; 雍正七年(1729年)河道分段管理,分设“东河”“南河”和“北河”。
  元代,至元二十年(1283年)开凿成由济州(今济宁城区)至须城县安山西南(今梁山县小安山)长150余里的济州河; 又于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开通了由须城县安山西南(今梁山县小安山)至临清长250余里的会通河(《元史·卷四十二·河渠志一》载:“会通河,起东昌路须城县安山之西南,由寿张西北至东昌,又西北至于临清,以逾于御河”;安山之西南和寿张,即今梁山县小安山和寿张集),将隋唐大运河截弯取直,使大运河成为北起北京,中经山东济宁,南至杭州的南北交通大动脉。京杭大运河始于济州河的开凿。济州河全长150余里全在今济宁市境区内。济州河地处京杭大运河的中心和中枢最关键之河段;济宁城区东南约60里的今微山县鲁桥,是1794公里的京杭大运河的中心点;济州河段地势最高,济宁城区西北约70里的今汶上县南旺,是1794公里的京杭大运河的至高点,被称为“水脊”,是京杭大运河通航的咽喉要地。因此,元明清三代,朝廷多把中央治河重臣和机构派驻济宁。

  (一)元代

  根据《山东运河备览》记载,元代驻济宁的中央重要治河大臣,经考证能够认定的有:至元二十年(1283年),兵部尚书李奥鲁赤,开凿今济宁城区至梁山县小安山长150余里的济州河; 大德七年(1303年)都水太监马子贞,建孟阳泊石闸;至大三年(1310年),河南平章政事塔失海牙,修浚运河;延祐四年(1317年),都水太监阔开,修金口闸;至顺元年(1332年),都水监卢某某,修谷亭闸;至正四年(1344年),行都水监贾鲁,循行河道考察地形。上述治河大臣均系一事一派,非常设之官。“至正六年,立河南山东都水监;八年,立济宁郓城行都水监; 九年,又立山东河南等处行都水监;十一年,工部尚书贾鲁治河”等等均属非常设机构,并都为治理黄河水患而设置。因为此时,黄河是东经徐州,南汇淮河而入海;运河也多为“黄水”所淤不能通航。正如《元史·本纪第四十一·顺帝四》 所记载:“至正三年五月,河决白茅口”“至正四年春正月庚寅,河决曹州,雇夫万五千八百修筑之;是月,河又决汴梁”“至正六年五月丁酉,以黄河决,立河南山东都水监”“至正八年春正月辛亥,黄河决,迁济宁路于济州;二月,诏济宁郓城立行都水监,以贾鲁为都水”“至正九年春正月癸卯,立山东河南等处行都水监,专治河患”“至正九年五月,白茅河东注沛县,遂成巨浸”“十一年夏四月壬午,诏开黄河故道,命贾鲁以工部尚书为总治河防使,发汴梁、大名十有三路民一十五万,庐州等戌十有八翼军二万,自黄陵冈南达白茅,放于黄固、哈只等口,又自黄陵西至阳青村,合于故道,凡二百八十里有奇”。
  《元史·卷六十六·河渠三》 载:“至正四年(1344年)夏五月,大雨二十余日,黄河暴溢,水平地深二丈许,北决白茅堤(今定陶西南,兰考东北,元代黄河北堤)。六月,又北决金堤。并河郡邑济宁、单州、虞城、砀山、金乡、鱼台、丰、沛、定陶、楚丘、成武,以至曹州、东明、巨野、郓城、嘉祥、汶上、任城等处皆罹水患,民老弱昏垫,壮者流离四方。水势北侵安山,沿入会通、运河,延袤济南、河间。朝廷患之,遣使体量,仍督大臣访求治河方略。九年冬,脱脱复为丞相,乃荐鲁于帝,大称旨。十一年四月初四,命鲁以工部尚书为总治河防使。是月二十二日鸠工,七月疏凿成,八月决水故河,九月舟楫通行,十一月水土工毕,诸埽诸堤成。河乃复故道,南汇于淮,又东入于海”。《元史·列传第七十四·贾鲁》载:“至正四年,河决白茅堤,又决金堤,并河郡邑,民居昏垫,壮者流离。帝甚患之,特命鲁行都水监。鲁循行河道,考察地形,往复数千里,备得要害,为图上进二。既而河水北侵安山,沦入运河,延袤济南、河间。十一年四月,命鲁以工部尚书、总治河防使,领河南、北诸路军民,发汴梁、大名十有三路民一十五万,庐州等戌十有八翼军二万供役。是月鸠工,七月凿河成,八月决水故河,九月舟楫通,十一月水土工毕,河复故道”。《元史·卷九十二·百官八》 载:“河南山东都水监。至正六年五月,以连年河决为患,置都水监,以专疏塞之任。至正八年二月,河水为患,诏于济宁郓城立行都水监。九年,又立山东河南等处行都水监。十一年十二月,立河防提举司,隶行都水监,掌巡视河道,从五品”。
  此后(至正十年以后),江苏、安徽等地“义军纷起”,运河向南无法通航。例如:至正十年(1350年)邹县农民起义,坚持三年之久;至正十一年郭子兴起义,次年攻克濠州(今安徽凤阳);至正十三年(1353年)张士诚在高邮起义,十六年定都平江(今苏州);至正十六年(1356年)朱元璋攻克集庆(今南京),称吴国公;至正十七年(1357年)红巾军一部攻陷济宁,分兵占济宁路各州县,此后义兵多次争夺济宁。

  (二)明代

  明代,中央“六部”中的“工部”(别称水部),是治理河道的最高领导机构,其下设的都水清吏司(简称都水司)常派员赴各地治河,被称之谓“都水分司”或“工部分司”。同时,中央还常派钦差大臣赴各地治河,被称为“总督河道”,或者“总理河道”“总理河漕”等等。中央政府派出的专门为疏浚、开凿、治理河道的钦差大臣,原官位、官阶(品级)不变,遇事方派遣,事毕回京复命,为非常设之官员。
  明永乐九年,工部尚书宋礼总理开河时,在济宁置衙署,后称“总督河道部院署”,简称“河院”,驻今济宁城区院门口街路北。根据《山东运河备览》统计,明代中央派出的重要治河大臣,先后约有109任,94人,其中尚书16人(秩正二品,工部12人、兵部2人、刑户二部各1人)、都御史7人(秩正二品)、侍郎30人(秩正三品,工部25人、兵刑部各2人、户部1人)、副都御史21人(秩正三品)、佥都御史11人(秩正四品)、都督2人(秩正一品)、都督同知1人(秩从一品)、其他6人。其中驻济宁者约86任,76人(尚书9人、都御史4人、侍郎29人、副都御史20人、佥都御史8人、都督1人、其他5人)。

  (三)清代

  清代,顺治元年七月,杨方兴首任总河河道总督,驻济宁州——明代“总督河道部院署”旧址。康熙十六年(1677年)靳辅出任“总河”,移驻清江浦(今江苏省淮安市);二十七年(1688年)王新命接靳辅任总河,还驻济宁州;三十一年(1692年)靳辅再任总河,又返驻清江浦。雍正二年(1724年),设副总河一人(稽曾筠任),管理河南河务,驻济宁州和河南武陟。至雍正七年(1729年)河道分段管理,改“总河”为江南河道总督,改“副总河”为河南山东河道总督(稽曾筠为首任);八年(1730年),增设河道水利总督(亦称直隶河道总督)一人。至此,河道为三督,官阶仍为正二品,兼兵部侍郎(正二品)或右副都御史(正三品)衔。“总河”自顺治元年至雍正七年,历时85年,期间驻济宁州37年,驻清江浦48年。据《清史稿·疆臣年表》载:有总河总督21任,17人,其中8任为代署;驻济宁11任,9人,代署4任;驻清江浦10任,8人,代署4任。《山东运河备览》则载:有总河总督20任,16人。
  驻济宁州的“总河”河道总督先后有:杨方兴,顺治元年7月至顺治14年5月任,任前职务为兵部侍郎;朱之锡,顺治14年7月至顺治16年12月任,任前职务为兵部尚书衔;杨茂勳,顺治16年12月至顺治17年6月任,任前职务为吏部右侍郎;白色纯,顺治17年6月署至顺治17年7月任;苗澄,顺治17年7月至顺治17年12月任,任前职务为右佥都御史;朱之锡,顺治17年12月至康熙5年2月任,任前职务为加太子少保; 卢崇峻,康熙5年3月至康熙5年11月任,任前职务为广东总督;杨茂勳,康熙5年11月至康熙8年9月任,任前职务为贵州总督;罗多,康熙8年10月至康熙10年2月任,任前职务为工部右侍郎;王光裕,康熙10年2月至康熙16年2月任,任前职务为左副都御史;王新命,康熙27年3月至康熙31年2月任,任前职务为闽浙总督。
  驻清江浦的“总河”河道总督先后有:靳辅,康熙16年2月至康熙27年3月任,任前职务为兵部尚书衔; 靳辅,康熙31年2月至康熙31年11月任;董纳,康熙31年12月任,任前职务为江南总督;于成龙,康熙31年12月至康熙34年8月任,任前职务为左都御史;董安国,康熙34年8月至康熙37年11月任,任前职务为漕运总督;于成龙,康熙37年11月至康熙39年3月任,任前职务为左都御史;张鹏翮,康熙29年3月至康熙47年10月任,任前职务为两江总督;赵世显,康熙47年11月至康熙60年11月任,任前职务为山东巡抚;陈鹏年,康熙60年11月至雍正1年1月任,任前职务为坝昌道;齐苏勒,雍正1年1月至雍正7年3月任,任前职务为山东按察使。
  河南山东河道总督,亦称河东河道总督,简称东河,驻济宁州——总河河道总督署旧址。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裁撤,历时173年。《清史稿·疆臣年表》载:期间有东河总督91任,76人,其中29任为代署;《山东运河备览》 则载为82任,75人。
  江南河道总督,简称南河,驻清江浦。至咸丰十年(1860年)(一说咸丰八年)南河总督裁撤,河务改由漕运总督兼管,历时131年,期间有总督43任,35人,其中代署12任。
  直隶河道(水利)总督,简称北河,驻天津。至乾隆十二年(1747年)(一说乾隆十四年)河道事务归直隶总督兼管,历时17年,期间有总督10任,7人,其中代署2任。
  总之,总河、东河、南河、北河共有河道总督165任,135人;其中驻济宁102任,85人。

  (四)元明清朝廷和地方驻济宁的治河管理机构官署

  据目前考证,元明清中央和地方驻济宁的治河管理机构官署有21处:行都水监署,元代建,位于西门内,今西门大街西段路北; 总督河道部院署,简称河院,明永乐九年建,驻元总管府旧址,今院门口街路北;治水行台,明代建,始建于城西;工部分司署,明成化初建,始建于城南,位于今小南门外东月河北;济宁分司署,明代建,位于南门外东向,今太白楼前广场处;巡漕使院署,始建于南池,后迁草桥东赁民居;河道总督署,清顺治元年建,驻明河院旧址,今院门口街路北;运河道署,清代建,驻济宁卫旧署,今道门口街路北;运河厅同知署,清代建,驻曾子书院旧址,今厅门口街路北;泉河厅通判署,清代建,位于运河厅后,今邬家街路西;南城水驿,清代建,位于今小南门外东月河北;在城闸厅署,位于旧小闸口桥西路西;河标中军副将署,清顺治元年建,驻元总管府旧址,今东门大街西段路北; 河标左营参将署,清顺治元年建,位于北门里大街路东,今古槐路北段路东;河标左营守备署,清顺治元年建,位于金山庵路西,今红星路北军分区院内;河标中营都司署,清顺治元年建,赁民居;河标右营游击署,清顺治元年建,赁民居;河标右营守备署,清顺治元年建,赁民居;城守营都司署,清顺治五年建,位于北门内大街路西,今古槐路北段路西;城守营守备署,清顺治五年建,位于今东门内水口子路东;运河营守备署,清乾隆五年建,位于州署后,今州后街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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